1.成本
定义: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例如,对于制造业企业,生产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成本、直接人工成本(支付给生产工人的工资等)以及制造费用(如车间设备的折旧费、水电费等)都属于成本范畴。
扣除要求:企业应准确核算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能够提供与成本相关的有效凭证,如发票、入库单、工资单等,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
2.费用
销售费用:
定义: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比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包括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产品或服务的费用;销售佣金,是支付给销售代理人或中介机构的报酬等。
扣除要求:一般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有一定的扣除限制,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管理费用:
定义: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如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扣除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但对于一些特殊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财务费用:
定义: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主要包括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去利息收入后的余额)、汇兑净损失(汇兑损失减去汇兑收益后的余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
扣除要求: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3. 税金
定义: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例如,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扣除要求:在发生当期按照实际缴纳金额扣除。
定义: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扣除要求: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或者部分收回的,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4.损失
5.其他支出
公益性捐赠支出:
定义: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扣除要求:在年度利润总额 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工资薪金支出:
定义: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扣除要求: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全额扣除。
职工福利费支出:
定义: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如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扣除要求: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支出:
定义:企业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工会活动而发生的支出。
扣除要求: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 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